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学生海外学习项目(第一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15浏览次数:758



为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新趋势,切实贯彻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推进我校人才培养国际化战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通知和我校与境外友好院校校际交流合作协议,我校2017年学生海外学习项目(第一批)报名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普通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或研究生;

2、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具有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所修课程平均绩点2.5(含)以上,无不合格课程;
  
4、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境外学习任务;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支付境外往返旅费、生活费等;

6、符合各具体项目(见附件一)所列的其它条件。

二、注意事项

1、国家留基委公派项目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中旬,项目简介和申报截止日期参阅http://www.csc.edu.cn/ 。请告知已获得国外院校录取通知书的四年级学生积极申请硕士研究生项目,同时鼓励各学院、科研中心国外学术资源丰富的研究生导师推荐并协助有留学意向的在读研究生同国外院校建立联系并指导申请博士研究生项目;
   
2、校际合作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中旬(俄语、法语项目为6月中旬),请提醒有参与意向的同学及早准备并报名参加托福或雅思考试。学分认证项目是指在外方院校不授予学位,在国外学习一或两学期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所修课程学分根据协议约定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兑换;学位联培项目是指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完成外方院校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并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可分别获得两校学位。两类项目要求拟留学专业同我校所学专业相同或基本接近,拟修课程需提前经学院和教务处认可。各合作院校专业设置、录取要求、留学费用等请各院系通知学生加入2017海外留学项目QQ181579838下载;
   
3、所有校际合作项目实行签约派出,申请人须提交《西北师范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二)、《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三)及外方院校要求的其它材料;
   
4、后续批次国外留学项目和赴台短期研修、海外暑期文化体验等项目也将于近期发布,请广大同学继续关注。
 

 

附件一:西北师范大学2017年学生海外学习项目(第一批)

附件二:《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学习申请表(意向申请)》

附件三:《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赴境外学习协议》

 

咨询电话:

申请材料及派出手续办理  7970321(国际合作交流处)

课程对接及学籍、学分事宜  7971434(教务处) 970633(研究生院)